全国税率速查

个人所得税、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、附加税费与印花税等全国统一税率一览,附政策文号与适用口径,供日常核对与计税参考。

以下税率均为全国统一口径(个别地方性减免以当地政策为准)。本系统覆盖 31 个省级行政区,因主要税种税率与扣除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,页面采用统一税率表;地方差异主要体现在社保缴费基数、部分地方性减免与征管细则,请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。

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(年度预扣预缴 / 汇算清缴适用)

应纳税所得额 = 综合所得收入额 − 基本减除费用(60000元/年) − 专项扣除 − 专项附加扣除 − 其他扣除

依据:《个人所得税法》第三条、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;2023年8月31日国务院提高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政策(国发〔2023〕13号)已内置到专项附加扣除表。

全年一次性奖金(年终奖)月度换算税率表

单独计税:应纳税额 =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× 适用税率 − 速算扣除数(奖金 ÷ 12 的值对照下表找级距)。

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,可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;单独计税方法一个纳税年度内限用一次。选择更优方式请使用"个人查税-年终奖"工具。

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(现行)

依据:国发〔2018〕41号(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),自2023年1月1日起按国发〔2023〕13号提高子女教育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赡养老人三项扣除标准(分别提高至2000元/孩/月、2000元/孩/月、3000元/月独生子女)。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不能同时享受。

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

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 ≤ 10 万元(季度 ≤ 30 万元)免征增值税;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%征收,两项政策均延续至 2027年12月31日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)。

企业所得税、印花税、契税等常用税目税率

企业所得税小微优惠与"六税两费"减半依据: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(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)。印花税依据《印花税法》(2022年7月1日施行)。具体地方执行差异请以当地税务机关为准。

重大政策文件索引(供核对口径)

个人所得税法(2018修正)及其实施条例

2019年1月1日施行

综合所得年度计税、7级超额累进税率、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/月(60000元/年)。

国发〔2023〕13号

2023年1月1日起施行

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赡养老人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。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

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

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;适用3%征收率的减按1%征收;相关附加税费减免同步延续。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

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

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、按20%税率缴纳;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、个体工商户"六税两费"减半征收。

印花税法

2022年7月1日施行

规范18个税目税率;买卖合同0.3‰、租赁1‰、借款0.05‰、产权转移书据0.5‰、营业账簿0.25‰等。

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6号公告(平台劳务衔接口径)

平台经济个税预扣衔接

明确平台劳务报酬累计预扣与年度汇算清缴衔接口径,真实中断月份可重置累计(本系统"平台劳务"工具按此口径实现)。